個資宣導專區
發布日期:109-12-08
更新日期:109-12-08
發布單位:保安警察第四總隊
1.總統府機要室為辦理總統、副總統寄發賀卡致賀國內外人士,蒐集相關國內外人士之名單資料是否合法?又相關名單原蒐集之目的係為訪賓入府晉見總統時,辦理管制查核及接待之用,而將該名單用於寄發賀卡,是否合法?
2.有關已離職之公務人員得否請求原服務機關刪除其任職時於政府研究報告所載該員之個人資料?
3.郵務人員於住宅一樓門首張貼郵務送達通知書中所記載事項,是否已危害個人資料保護之法律?
4.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
5.內政部警政署將司法機關公告通緝之部分內容,公開於該署網站提供不特定民眾查詢,是否違反個資之利用規定?
6.非公務機關(旅宿業),依個資法規定得否登記住宿旅客身分資料?
7.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所發行結合各大專院校學生證功能之記名式悠遊卡,就蒐集學生個人資料之方式應如何適用個資法?
8.個資法施行後,考生參加考試院舉辦之國家考試發生違規事件,一律不得公布違規考生姓名?
9.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請○○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投資人持股資料以辦理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資格認定業務,是否符合個資法規定?
10.公務或非公務機關可否將員工資料提供予其他內部員工查詢使用?
11.快速照相公司將顧客個人照片影像留存、傳輸及利用,是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12.公司為備置股東名簿,蒐集股東個人資料,是否須為告知義務?
13.個資法施行後,公務機關不得將個資提供予非公務機關(如廟宇),作為發放敬老金使用?
14.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可否公布欠繳管理費之住戶姓名?
15.個資法施行後,學校張貼榮譽榜,一律需匿學生姓名?
回上方